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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莞農商銀行:與粵財控股就參與普寧農商銀行資本補充工作簽訂合作框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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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農商行


    東莞農商銀行披露公告,有關該行參與使用專項債補充普寧農商銀行資本。該行于2022年12月20日與粵財控股正式就參與資本補充工作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同日,根據合作框架協議內容,該行與粵財控股簽訂有關轉讓標的股份的股權轉讓協議及有關轉讓標的受益權的信托受益權轉讓協議。該行將按交易協議內容分期收購粵財控股持有的3.12億股標的股份和33.88億份額的標的受益權。

    據了解,東莞農商行與粵財控股共同參與使用中小專項債補充省內中小銀行資本金項目是創新使用中小銀行專項債的一次探索。此前的中小銀行專項債項目大部分由省一級金融控股集團參與。

    今年11月4日,東莞農商行發布公告稱,為落實廣東省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總體部署,東莞農商行擬與粵財控股共同參與使用廣東省政府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補充普寧農商行資本的工作,并將與粵財控股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及相關約定具體安排的協議,向粵財控股收購標的受益權及標的股份。

    粵財控股是廣東省國資委管理的國有大型金融控股企業,主要經營國有資產,從事資本運營管理,資產受托管理,投資項目的管理。

    此前,廣東省政府發行了100億元10年期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通過粵財控股支持省內農村中小銀行機構補充資本。其中,普寧農商銀行獲分配專項債額度37億元,10年利息總計約10.42億元,專項債存續期內每半年付息一次,第6−10年每年末等額償還專項債資金。

    根據公告,粵財控股按改革總體部署,利用專項債資金,以3.12億元認購普寧農商銀行增發的3.12億股新股份及以33.88億元購買由普寧農商行若干信貸資產形成的財產信托受益權中33.88億股。標的股份約占普寧農商銀行增發后總股本的29.81%。

    認購標的股份及標的受益權后,粵財控股將利用轉讓予東莞農商行前所持標的股份的分紅、普寧信貸資產清收處置所得、標的股份和標的受益權轉讓所得款和其他資金來源等,按前述時間安排償還專項債本息。

    根據改革總體部署,廣東揭陽市政府將落實普寧農商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屬地責任,嚴厲打擊逃廢債,改善地方金融生態。普寧農商行將履行普寧信貸資產清收及轉換機制的主體責任,盡力通過清收處置普寧信貸資產、改善經營狀況,從而增加處置所得款金額,增加償還專項債本息資金來源。

    東莞農商行則將按改革總體部署要求,與粵財控股共同參與資本補充工作,并將與粵財控股簽訂合作框架協議及相關約定具體安排的協議。

    合作框架協議主要條款顯示,此次東莞農商行收購標的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自標的信托生效日(含當日)起至專項債存續期完結前,粵財控股根據專項債本息償還進度,分期將其所持全部33.88億股標的受益權轉讓給東莞農商行。第二部分為自粵財控股完成持有標的股份的工商登記之日起滿5年起至專項債存續期完結前,粵財控股根據專項債本息償還進度,分期將其所持全部3.12億股標的股份轉讓給東莞農商行。

    轉讓對價方面,在合作框架協議下,東莞農商行就收購標的受益權及標的股份向粵財控股支付的總對價,以專項債本息(即約47.42億元)及相應稅費扣除處置所得款(不含標的股份和標的受益權轉讓所得款)為上限。

    今年2月16日,東莞農商行發布的《主管機構調整和協助管理普寧農商銀行》公告顯示,根據東莞市政府于2022年2月15日印發的文件,為落實廣東省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總體部署,推動東莞農商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打造在廣東省領先、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優質農商銀行集團,經廣東省政府同意,東莞農商行和普寧農商行的管理權從廣東省聯社整體移交至東莞市政府。

    資料顯示,普寧農商銀行于2016年3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截至2021年末,其存款規模、貸款規模和網點數量分別為人民幣241億元、人民幣134億元和105個,在普寧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市場占比分別超過25%、30%和50%,在普寧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多年保持第一。